【行政公告】114-2課業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助理人員期初申請 (3/13 16:00截止)
【行政公告】114-2課業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助理人員–期初申請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 至 3月13日(週五)下午4點。
二、申請流程:
1.親領或從本網頁附件下載申請表,並完成表格上要求填寫的各項資料。
2.期限內繳交給個管老師判定,合格者收件,不合格者退回並需補齊資料。
3.未於時間內提出申請者視同放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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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所需資料:
1.申請表 (填寫完整,授課老師簽名)
2.本學期課表、上學期成績單、申請科目之教學計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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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別注意:
1.新生、本學期轉學(系)者、首次申請鑑定通過者無申請期限,可於本學期任何時刻提出申請。
2.如有特殊狀況,請提前告知個管輔導員,如:「課輔、學生助理人員需求迫切,需盡早進行」等,經個管與業管同意後始得辦理。
五、申請表單:
(一)課後課業輔導:
國立東華大學資源教室課業輔導申請表(1111003修).docx
國立東華大學資源教室課業輔導申請表(1111003修).pdf
(二)課堂同儕協助:
國立東華大學資源教室身心障礙學生助理人員申請表 (1111028修).docx
國立東華大學資源教室身心障礙學生助理人員申請表 (1111028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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