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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公告】國立東華大學心理諮商輔導中心 徵聘資源教室計畫輔導員公告

【招募公告】國立東華大學心理諮商輔導中心 徵聘資源教室計畫輔導員

 

一、職位:大專校院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工作計畫「資源教室輔導員」1名。

二、應徵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特殊教育、輔助科技、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與聽力、復健諮商、早期療育、心理、輔導、

  社會工作及教育等相關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者。

(二)具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輔導與行政工作相關經驗者尤佳。

(三)對輔導工作及學生行政事務具熱忱、主動積極者。

三、主要工作內容:

(一)本校特殊教育學生輔導工作。

(二)資源教室行政工作與經費規劃核銷。

(三)資源教室輔導活動規劃與執行。

(四)規劃辦理特殊教育輔導及轉銜方案。

(五)其他本校特殊教育相關臨時交辦業務。

四、薪資標準:

(一)未持有「教育部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證明書」者,

  其薪資待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之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起薪40,432元。

(二)持有「教育部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證明書」者,學士級第一年45,053元敘薪,碩士級第一年47,363元敘薪。

五、檢附資料:

(一)履歷表:

1、個人基本資料。

2、教育背景。

3、工作經歷。

4、專長。

5、相關專業證照及研習訓練經歷。

(二)自傳:

1、個人特質及優勢。

2、求學及工作歷程。

3、對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之認識與看法。

4、投入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的動機及自我期許。

(三)其他有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

(四)最高學經歷證明文件與相關證照掃描檔案。

六、聘期:預計自115年9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依實際到職日為準)。

為一年一聘計畫輔導人員,每年視工作考核及教育部計畫申請情形續聘。

七、收件截止日期: 115年7月21日(二)中午12時止。

八、應徵方式:請將應徵須檢附資料合併為1份PDF檔案,主旨敘明「應徵資源教室輔導人員」,以電子郵件逕寄至linyiju@gms.ndhu.edu.tw。

九、甄選方式:採二階段審查。

(一)第一階段:書面審閱。

  通過第一階段審查者,於115年7月30日(四)前以電子郵件通知;未通過者不另行通知。

(二)第二階段:面試。

(三)甄選總評分配比:第一階段30%、第二階段70%。

十、洽詢窗口:林儀如 輔導人員 / 03-8906246 / linyiju@gms.ndhu.edu.tw。

 

**招募公告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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