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轉知】第九屆 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比賽(2025)
轉知光之藝廊-台灣身心障礙藝術發展協會來函
一、參賽資格:
至民國114年6月15日止,凡年滿12歲(含)以上,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者均可參加。
金獎得獎者須間隔兩屆之後始得參加。
二、作品形式與類別:
不限媒材,舉凡繪畫、雕塑、複合媒材(含裝置藝術)、攝影、數位藝術創作、繪本、動畫…等視覺藝術作品。人工智慧製圖(AI繪圖)非評選作品範圍。
三、徵件時間及方式:
(一) 收件時間為民國114年3月15日至114年6月15日截止。
(二) 送件方式:
1. 書面送件:將填寫完畢之附件資料書面及電子檔、作品圖檔(燒錄光碟或其他儲存裝置、雲端硬碟連結等),以掛號郵寄/專人送至【403台中市美村路一段492號 光之藝廊徵件報名】。
2. 電子郵件寄送:將填寫完畢之附件資料、參賽作品及參考作品圖檔寄至光之藝廊電子郵件地址【art0080@gmail.com】,並於主旨註明「光之藝廊徵件報名」。
(三) 截止時間以郵戳(書面送件)或電子郵件時間(台灣時間,GMT+8)為憑,逾期不受理。送件資料恕不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四) 每位參賽者以1件作品參賽為限。
(五) 徵選結果預計於114年7月31日光之藝廊官方網站公布,詳細請見 www.lumin-art.org.tw。
(六) 徵件比賽簡章及報名表可於光之藝廊官方網站下載,或將回郵信封寄至光之藝廊索取。
(七) 歷屆徵件比賽成果請上網站查詢 http://www.lumin-art.org.tw/?cat=62
詳細資料請至官方網站點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