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為完善聽覺、語言功能障礙者資訊近用權益,請依說明參採衛生福利部有關宣導事項辦理
轉知衛生福利部來函宣導事項:
(一)請於辦理身心障礙學生輔導活動或課程時,視需要提供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或使用AI即時字幕。
(二)請於校內設有「臨櫃服務」之公共設施,運用相關科技設備或軟體服務,使聽語障學生溝通無障礙。
參照資訊-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
https://crpd.sfaa.gov.tw/BulletinCtrl?func=getBulletin&p=b_2&c=G&bulletinId=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