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113-2課業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助理人員期初申請 (3/7 16:00截止)
【行政公告】113-2課業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助理人員–期初申請
*申請時間:即日起 至 3月7日(週五)下午4點。
*申請流程:
1.親領或從網上下載申請表,並完成表格上要求的各項資料。
2.期限內繳交給業管老師判定,合格者收件,不合格者退回並需補齊資料。
3.未於時間內提出申請者視同放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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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所需資料:
1.申請表 (填寫完整,授課老師簽名)
2.本學期課表、上學期成績單、申請科目之教學計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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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注意:
1.新生、本學期轉學(系)者、首次申請鑑定通過者無申請期限,可於本學期任何時刻提出申請。
2.如有特殊狀況請提前告知輔導員,如:「課輔、學生助理人員需求迫切,需盡早進行」等,經個管與業管同意後始得辦理。
3.相關表單請至該網站「表單下載」頁面下載:https://pcc1.ndhu.edu.tw/%e8%b3%87%e6%ba%90%e6%95%99%e5%ae%a4/%e8%a1%a8%e5%96%ae%e4%b8%8b%e8%bc%89/